公开指南
信息公开指南
一、简述
为了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单位的政务信息,根据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公布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的要求,编制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。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网站(http://www.essb.gov.cn/)查阅。
二、主动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《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及《目录》规定的应公开的具体政府信息。
(二)公开形式
对于主动公开信息,本单位主要通过恩施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(http://xxgk.enshi.gov.cn/)和恩施州社会保险管理局网站进行公开,辅助公开形式采取报刊、杂志、电视等。
(三)公开时限
属主动公开的信息,州社保局办公室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,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,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日。已公开信息至少保留1年以上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
(一)公开范围
符合《规定》要求但未主动公开的信息,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公开。
(二)受理机构
受理机构:恩施州社保局办公室
办公时间:8:30-12:00,14:30-17:30(节假日除外)。
联系电话:0718-8223485传真:0718-8223455
通信地址:恩施市新建街67号
邮政编码:445000
电子邮箱:zsbj@enshi.gov.cn
(三)公开程序
1、申请提出
申请人提出申请时,应填写《恩施州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《申请表》复制有效,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,也可以在州社保局网站上下载电子版。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,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、明确;若有可能,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、发布时间、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。
2、申请方式
1.当面申请:申请人可以到恩施州社保局办公室当面提交信息公开申请,本机关现场出具信息公开受理书;
2.信函申请: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;
3.互联网申请:申请人可以在恩施州社保局门户网站“信息公开”专栏“依申请公开”页面,下载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依申请公开申请表》,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;
4.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,请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的字样。
3、申请处理
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,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,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。
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,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,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。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。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,视为放弃申请,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
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,不收取费用。但是,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、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,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。
四、申诉监督
申请人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,可向监督部门申诉或投诉,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。
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依申请公开申请表.doc

鄂公网安备42280002000021号